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国债兑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1]3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4-27
实施时间: 2011-4-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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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做好我省财政部门国债兑付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2004年及2005年财政部门国债兑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4]1007号)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财政部门办理2002年至2010年国债兑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2年至2010年国债兑付收尾报告表的报送工作
  为了保证国债兑付资金的安全与拨付及到期国债的及时兑付,各地财政部门要按2002年至2010年实际兑付数准确填报“2002至2010年度财政部门国债兑付收尾报告表”(附件1),由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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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