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11]1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4-14
实施时间: 2011-4-14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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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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