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9]4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12-27
实施时间: 1999-12-27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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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华安保险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我们制定了《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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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