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30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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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3月9一11日,省局在绍兴召开了全省所得税工作会议,对各地反映的政策、征管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供各地在汇算清缴工作中掌握。
  一、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工伤赔偿等问题
  1、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请问如何理解?企业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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