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1]85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3-30
实施时间: 2011-3-3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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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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