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1]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3-29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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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理顺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费收入管理,市财政局在对2006年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规定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收费收入分成管理
  (一)对中央与地方实行分配的收费,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的收入分成比例执行;
  (二)对市与区县实行分配的收费,以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简化分配、方便收缴为原则,调整“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等23项收费收入的分配关系(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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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表(2011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