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10]200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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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为促进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制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文本时,可以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必备条款》的内容做必要的增加和补充,但增补内容不得与《必备条款》已规定的内容相抵触。
  附件: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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