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7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0-12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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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公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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