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粤价[2010]19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8-23
实施时间: 2010-8-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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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精神,为充分运用价格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土地资源紧缺、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在300吨以上、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千焦/千克的城市或区域应逐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发展。
  二、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垃圾焚烧电厂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全额收购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量。垃圾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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