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2]49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31
实施时间: 2002-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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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满足停车场经营企业使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专用发票》式样包括: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五种(式样附后)。
  二、停车场经营企业应凭有效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市政管委核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表》,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定和购领发票事宜;税务机关将依据《北京市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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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第一条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