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国际招标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10]2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委
发文时间: 2010-7-20
实施时间: 2010-7-20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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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金融办,各市级预算单位,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各政府采购国际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本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鼓励有关单位在国际招标业务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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