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病退鉴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人社字[2010]8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6-21
实施时间: 2010-6-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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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以下简称病退鉴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属于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含国有改制企业中混岗的集体身份职工和原供销系统职工)。
  2.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申请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4.有医院诊断证明。
  二、申报程序
  1.病退鉴定按照本人申请、档案托管机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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