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果树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农字[2003]36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7-25
实施时间: 2003-7-25
失效时间: 2008-7-2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29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果树局、站):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市农村经济发展局研究制定了《大连市果树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果树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大连市果树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持果树发展财政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修订《大连市果树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农[2008]36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7-29
实施时间: 200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