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评估机构检查办公室关于按规定报送机构自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省财评检办[2010]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6-29
实施时间: 2010-6-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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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评估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检查的函》(鄂财函[2010]162号)和省检查办《湖北省2010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检查工作方案》(鄂财评检办[2010]1号)的要求,评估机构在按规定完成自查工作后应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检查办。为规范各评估机构报送的自查报告,请各评估机构参照《指引》要求编写自查报告和内部整改计划。各评估机构应于7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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