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2]20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9
实施时间: 2002-10-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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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州地税政二字[2002]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按照上述规定,对我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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