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部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字[1996]29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11-5
实施时间: 1997-1-1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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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农业部、水利部、林业部、中国气象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部支农周转金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管、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专项周转金管理办法》(财预字[1995]465号)的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财政部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现随文印发你们,请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财政部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部支农周转金(以下简称“支农周转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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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