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若干税收优惠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0]8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1
实施时间: 2010-4-2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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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要求,紧密结合国税部门工作职责,我们对涉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皖江示范区)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形成了《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若干税收优惠规定》。现随文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皖江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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