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增设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废止]
发文文号: 京财预[2001]113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6-25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2008-6-25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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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便于统计和管理国债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增设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财预〔2001〕250号)的要求,对《200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进行如下修改:
  一、在“一般预算支出科目”01类“基本建设支出”的0101款“冶金工业基建支出”下增设010151项“国债专项基建拨款”,反映用于国债资金安排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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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8]1218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6-25
实施时间:200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