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项目契税、耕地占用税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开发委通[2009]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2-26
实施时间: 2009-2-2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耕地占用税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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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杨家埠镇、凤凰街道、康山街道,委机关各局、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浙政发[2008]38号《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抄告单湖办第236号《要求统一返还市得部分土地契税和耕占税》精神,从湖州开发区实际出发,特对区内工业项目契税、耕地占用税财政补助政策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补助对象条件
  1、凡进入开发区范围内且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
  2、该企业工商、税务登记均在开发区财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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