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1年财政部门国债兑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01]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2-12
实施时间: 2001-2-1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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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2001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为维护国债信誉,保证国债兑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01年财政部门国债兑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期或支付利息国债品种及条件
  在2001年到期或支付利息的国债,由财政部门办理兑付手续的有:
  1、1998年向社会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国债,从2月20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其兑付利率为:至2001年11月30日持有时间不满1年年利率为1.71%;满1年不满2年年利率为5.67%;满2年不满3年年利率为6.12%;持满3年年利率为7.11%。
  2、1996年向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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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特种国债、定向债券发行兑付账务清理表.doc    
附件2:省(市)财政部门2001年  月国债兑付月报表doc.doc    
附件3: 省(市)财政部门2001年国债兑付收尾报告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