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税收门征征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10]4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5
实施时间: 2010-4-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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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市局对市区个人税收门征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策通知如下,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对申请代开税务发票的个人,分局办税服务科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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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市区个人税收门征综合征收率表(20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