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沙金兰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财农[2010]69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3-17
实施时间: 2010-3-17
失效时间: 2012-3-1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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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规范沙金兰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根据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沙金兰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沙金兰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金华市财政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沙金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沙金兰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以下简称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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