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纳入2006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监管的企业报送报表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国税计[2006]35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6
实施时间: 2006-2-26
失效时间: 2012-3-29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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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布置2006年度重点税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1001号)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布置2006年度重点税源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国税计[2005]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纳入2006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监管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税源监管企业”,名单附后)报送相关资料作如下要求:
  一、重点税源监管企业应在每月10日之前(如遇公休日按规定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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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3-29
实施时间:20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