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福建省××县[市]国际航空快件专用发票“票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1]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0
实施时间: 2001-11-1
失效时间: 2004-8-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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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省局票证装备分局: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增设“福建省××县(市)国际航空快件专用发票”票样“(机外票、票样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县(市)国际航空快件专用发票“(机外票)适用于省内经营国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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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发票票样失效。参见: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4]23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23
实施时间: 200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