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参保企业和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企业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劳社发[2001]12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4-1
实施时间: 2001-4-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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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杨凌示范区劳动(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使新参保企业和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能够顺利参加养老保险,保障职工切身利益,规范社会保险管理,现就新参保企业和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参保缴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在本通知执行之前,停止缴费在一年以上,同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停止拨付其养老金的,视为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并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从缴清欠费的下月起,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每年正常调整增加的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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