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征管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1]10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8
实施时间: 2001-6-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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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征管法》),于2001年5月1日起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将成为“十五”时期税收工作开好头的重要保证。为此,省局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贯彻落实新《征管法》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结合起来,使税收征管工作乃至整个税收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就学习贯彻新《征管法》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贯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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