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2]10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22
实施时间: 2002-2-2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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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2001年度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省局已以粤国税发[2002]18号文作了布置。
  为更好地做好清算统计工作,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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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3: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清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