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法[2001]12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1-4-4
实施时间: 2001-4-4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7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地)财政局、国税局及地税局要确保相关税收政策优惠的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及省地税局。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问题的通知》
  二〇〇一年四月四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