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汽车经销公司信贷消费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2]9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10
实施时间: 2002-5-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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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忻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汽车经销公司信贷消费业务征税问题的清示》(忻国税发[2002]11l号)悉。关于汽车用户与银行签定汽车信贷合同,由汽车经销公司作为连带担保人,银行受汽车用户的委托将所贷款项一次性全额划入汽车经销公司账户,汽车用户凭银行的进账单向汽车经销公司提取车辆的征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汽车经销公司收到汽车用户从银行所贷的、汽车经销公司担保的、并由放贷银行直接拨入购车款后,将购入车辆交付汽车用户使用,属销售货物行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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