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逾期申报和逾期纳税的纳税人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责令改正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10]45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30
实施时间: 2010-4-1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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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就我局对逾期申报和逾期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责令改正的日常性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纳税人应当依法按期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解缴(以下简称缴纳)有关地方税费;申报、缴纳期限过后,我局将对未按期申报或已申报未缴款的纳税人,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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