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减免税审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流[2002]1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15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7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统一税政,现就有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管理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减免税审批权限
  1.除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地税征[1998]18号)规定,报市局审批的减免税的项目外,下述原由主管地税分局审批的项目,调整为市局审批。
  (1)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减免营业税项目(国税发[1994]11号);
  (2)对高校后勤和机关服务中心改革后形成的经济实体减免营业税项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