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外[2001]2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6
实施时间: 2001-3-6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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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合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到退还增值税款的税务处理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规定,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免税目录范围内的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国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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