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后有关调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库[2005]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9-18
实施时间: 2005-9-1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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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各扩权县(市)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下行的《关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后有关调库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其中,对本通知第三条中相关资金分别按省10%、市和扩权县(市)15%的比例分别划入省、市和扩权县(市)国库。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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