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报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09]4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2-23
实施时间: 2009-12-25
失效时间: 2011-12-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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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我局《关于核定报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08]416号)试行一年已到期,根据一年的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我省报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关代理服务收费是指依法经有权机关批准设立并取得海关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报关代理机构,为进出口货物企业(货主)提供代理报关服务的收费。报关代理机构开展报关代理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海关部门规定的报关业务规程,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二、报关代理服务收费为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项目和核定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表列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收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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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建省报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