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外国企业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27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8
实施时间: 2003-6-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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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外国企业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3]53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成立临时联合工作组,由省国税局张福怀副局长任组长、省地税局丁书奎副局长任副组长,杨聚好、姜涛、刘薇、刘明任组员。临时联合工作组对此次专项检查实施共同领导,组织协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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