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干式复写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1]29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30
实施时间: 2001-8-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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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票证服务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干式复写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6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干式复写纸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干式复写纸(第二代)是当前在发票印制和管理中的一种新的防伪措施,它在抑制和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开具作弊发票方面效果显著,同时使开具发票的程序更为简单方便,因此,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决定先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配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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