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2001]19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1-6-18
实施时间: 2001-6-1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3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执行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运作,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财预字[1999]36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1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河北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