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0]23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2
实施时间: 2000-12-12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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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以来,全省进出口税收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截止到11月底,全省共办理出口退税17.08亿元,同比增长46.2%,完成年度计划的99.9%。出口退税的及时到位极大地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
  为在当前形势下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以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突出扶持重点,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出口企业扩大出口。目前全省出口退税剩余指标有限,各市退税部门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支持科技含量高、出口后劲足、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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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