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0]1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7
实施时间: 2000-2-17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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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据反映,目前我省部分市县(区)对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有关鼓励下岗、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和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能真正落实到位,使一些政策条文成为“空头支票”。为加强此项工作,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对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省局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性。实施再就业工程是促进失业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帮助企业妥善安置和分流富余职工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都将其作为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实施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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