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5]6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31
实施时间: 2005-3-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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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地税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服务于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于广大纳税人,根据全区地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区局决定在全区地税系统实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直接倾听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地方税收征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为纳税人排忧解难,解疑答惑,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接待时间
  局长接待日应每周安排一天,各级地税机关可自行确定具体接待时间。
  自治区地税局确定每周二为局长接待日,接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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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接待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