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3]19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30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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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经认真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对设在我市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工业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类的内资工业企业是指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产品和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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