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23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21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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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对本辖区范围内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摸清各方面情况,掌握底数,登记造册。对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要责令限期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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