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0]1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4
实施时间: 2000-3-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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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请示》(国税征字[200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65号国税发[1997]88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同意你局作为全区国税系统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应在深入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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