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6
实施时间: 2005-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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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10号令),经调查研究,现对我省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刘家峡水电厂发电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
  刘家峡水电厂是甘肃省电力公司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目前在增值税征收管理上采取的是“发电环节预征,省电力公司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在生产经营所在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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