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关于规范邮政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33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30
实施时间: 2001-12-1
失效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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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市)邮政局:
  为了加强对邮政行业的财务监督,规范邮政市场的经营行为,促进邮政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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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地税发[2007]19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