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交通部直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交人劳发[1994]1164号
发文部门: 交通部
发文时间: 1994-12-6
实施时间: 1994-12-6
失效时间: 2003-12-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部属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部直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实施办法(试行)》(交人劳发[1994]988号)文件精神,做好部属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系统统筹工作,结合直属企业(单位)实际情况,部组织制定了《交通部直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部直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实行系统统筹,是劳动保险制度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交通部令2003年第11号
发文部门:交通部
发文时间:2003-12-2
实施时间:200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