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0]4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14
实施时间: 2000-9-14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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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分局,省农金改办,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地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直属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管辖分行,省邮政储汇局(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由各中心支行转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12月1日起,各储蓄机构在给居民储户出具的利息清单中必须含有本通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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