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东青高速公路通行费结算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0]15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0
实施时间: 2000-11-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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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东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纳税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0]253号)的规定,现将山东东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结算使用发票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东青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定额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山东东青高速公路公司收取东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唯一合法结算凭证,其他任何票据都不得代替“专用发票”使用。
  二、“专用发票”(票样附后)代码为45,规格为185MM&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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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发票票样改变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8
实施时间: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