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3]65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6
实施时间: 2003-9-1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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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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