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二字[2003]11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14
实施时间: 2003-10-14
失效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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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就业和再就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的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一直高度重视,短短一年时间内,连续召开两次会议,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关切。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是税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税收也是国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一个重要政策手段。为切实保障各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针对当前全省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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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4-20
实施时间:2011-4-20